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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国家税务总局兴安县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

国家税务总局兴安县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

〔桂〕〔兴〕税非告〔2026〕4号
2026-04-01

【兴安县】国家税务总局兴安县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(桂)(兴)税非告(2026)4号

国家税务总局兴安县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

(桂)(兴)税非告(2026)4号
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1号)规定,下列纳税人已认定为非正常户,现予以公告(名单详见附件)。

附件:国家税务总局兴安县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 (桂)(兴)税非告(2026)4号

国家税务总局兴安县税务局

2026年4月1日

附件下载:国家税务总局兴安县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 (桂)(兴)税非告(2026)4号.xlsx

【兴安县】国家税务总局兴安县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(桂)(兴)税非告(2026)4号

国家税务总局兴安县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

(桂)(兴)税非告(2026)4号
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1号)规定,下列纳税人已认定为非正常户,现予以公告(名单详见附件)。

附件:国家税务总局兴安县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 (桂)(兴)税非告(2026)4号

国家税务总局兴安县税务局

2026年4月1日

附件下载:国家税务总局兴安县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 (桂)(兴)税非告(2026)4号.xls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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